署名权,简单点说就是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那么,网上的日志享有作者署名权吗?对于此问题,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网上的日志享有作者署名权吗
对于网上日志享有者是否享有署名权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
署名权虽然属于民法上的人格权而不属于身份权,其理所当然应以某种利益为客体,具体地讲就是作者对自我身份的公开进行控制。这体现了作者对其身份是隐瞒还是公开以及隐瞒或公开方式程度的意志自由隐私利益。因此,对于网上日志享有者是否享有署名权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专业知识产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知识产权小编提醒您,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专业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知识产权服务专家咨询。